工信部新规: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手机软件必须可卸载
推荐 工信部新规: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手机软件必须可卸载 推荐 | 2015-11-24 15:30 工信部新规: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手机软件必须可卸载 马鹏波

近日,工信部起草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提出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手机软件必须可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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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工信部起草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提出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手机软件必须可卸载。

  

  手机预装软件不仅占用内存、消耗流量,甚至有些恶意软件还会泄露隐私、私自扣费,最让消费者头疼的是很多都卸载不了。就在去年10月,广东省消委会携手全省23家市、区消委会,联名向国家工信部“上书”, 希望工信部推进落实手机预置软件自由卸载。

  

  电信行业独立分析师付亮早前表示,尽管业内没有关于手机软件预装情况的详细数据,但手机设备过度预装的情况普遍,且相当严重。他认为,手机生产厂商、电信运营商以及渠道商为方便用户,预装音频视频播放器等应用程序,可以理解。但如果厂商预装的应用程序多达四五十个,而且还不支持卸载,明显属于过度预装。

  

  今年7月初,上海市消保委就手机预装应用软件引发侵权责任纠纷问题,分别对天津三星公司、广东欧珀公司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作为全国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三星、OPPO纠正了其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不当行为,上海市消保委才予以撤诉。

  

  日前,工信部起草了《暂行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暂行规定》明确提出:手机生产商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要尊重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不得擅自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明示所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相关信息;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必须可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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