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认为这种虚拟货币与贵金属(比如黄金)没有什么不同
一鸣网6月15日消息:虚拟货币潮席卷全球,近日,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简称CFTC)向一名联邦法官提出要求,希望法官将一种模糊的虚拟货币(名叫My Big Coin)划入商品范畴,让它监管,委员会认为这种虚拟货币与贵金属(比如黄金)没有什么不同。
1月份,CFTC向科技企业家兰德尔·卡特(Randall Crater)和My Big Coin Pay有限公司发起诉讼,认为他们涉嫌欺诈。美国波士顿法官瑞安·祖贝尔(Rya Zobel)问CFTC律师,CFTC的监管范围是怎样的。
CFTC律师约拿·麦卡锡(Jonah McCarthy)将虚拟货币与黄金及其它贵金属类比,他认为,按照美国商品交易法(Commodity Exchange Act)对商品的宽泛定义,应该将虚拟货币视为商品。麦卡锡称:“这个概念并不复杂,它只是一种数字替代品,用来替代黄金等商品。”
然而卡特的律师凯瑟琳•库珀(Katherine Cooper)认为,My Big Coin在交易时没有使用期货合约,所以不在CFTC的监管范围之内,CFTC无法发起诉讼。她认为CFTC超出了自己的职权范围。
早在今年3月,一位美国联邦法官裁定,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可作为商品受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U.S.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监管。
布鲁克林地区法官杰克·温斯坦(Jack Weinstein)裁定,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有权力向纽约市居民帕特里克·麦克唐纳(Patrick McDonnell)和他的公司Coin Drop Markets提起欺诈诉讼,令这一案件可以继续推进。
温斯坦还签署了一项初步禁令,禁止麦克唐纳和Coin Drop Markets参与大宗商品交易。麦克唐纳拒绝就裁定置评。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负责监管大宗商品、期货和相关衍生品市场,它在2015年首先认定,虚拟货币是商品。
据报道,CFTC负责管理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市场,2015年曾首次确定虚拟货币(也称为加密货币)属于商品。温斯坦6日维持了这一裁定结果,称这一结果符合“商品”这个词的普遍含义,而且CFTC在解释联邦法律管理商品方面有很大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