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表决通过:电商平台未尽审核义务最高罚二百万
电商 电子商务法表决通过:电商平台未尽审核义务最高罚二百万 电商 | 2018-08-31 15:32 电子商务法表决通过:电商平台未尽审核义务最高罚二百万 铭瑄

电商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未尽审核义务,对消费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最高罚两百万。

一鸣网8月31日消息(编辑|铭瑄):电子商务法表决通过:电商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未尽审核义务,对消费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最高罚两百万。



其中明确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END-

本文由铭瑄投稿一鸣网,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非经授权请勿转载,

向一鸣网投稿,请点击投稿按钮,详情请参阅《一鸣网投稿须知》。

互联网人都在关注的微信号

难道你还没有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