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挺后人起诉“暴走漫画”案宣判:公开道歉并赔款十万元
文娱 叶挺后人起诉“暴走漫画”案宣判:公开道歉并赔款十万元 文娱 | 2018-09-28 14:08 叶挺后人起诉“暴走漫画”案宣判:公开道歉并赔款十万元 倩倩

被告西安摩摩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

一鸣网9月28日消息:今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叶挺烈士近亲属叶正光、叶大鹰、叶铁军、叶晓梅、叶小燕、叶文、叶敏起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西安摩摩公司在国家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道歉,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并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据了解,今年5月8日,被告西安摩摩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平台发布了时长1分09秒的短视频。该视频的内容将叶挺烈士《囚歌》中“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篡改为“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无痛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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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至5月16日期间在互联网平台广泛传播后,多家新闻媒体对此予以转载报道,引起了公众关注和网络热议,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虽然平台及当事人随后表示了歉意,但有关部门仍要求其严厉整改。北京市网信办、北京市公安局、市文化执法总队等多部门约谈属地重点网站,责令网站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微博、腾讯、爱奇艺、优酷等网站关闭“暴走漫画”账号或下架相关视频。今日头条随后也下架了相关视频,并对涉事账号“暴走漫画”进行了封禁处理。

5月24日,叶挺烈士的后人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对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暴走漫画)的起诉书。法院立案受理。该案被称为“烈士后代起诉侵权第一案”。

法院认为,叶挺烈士在皖南事变后在狱中创作的《囚歌》充分体现了叶挺烈士百折不挠的革命意志和坚定不移的政治信仰,表现出的崇高革命气节和伟大爱国精神已经获得了全民族的广泛认同,已成为中华民族共同记忆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叶挺烈士享有崇高声誉的基础。西安摩摩公司制作的该视频篡改了《囚歌》内容,亵渎了叶挺烈士的大无畏革命精神,损害了叶挺烈士的名誉,不仅给叶挺烈士亲属造成精神痛苦,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被告西安摩摩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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