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影业原地打转
文娱 阿里影业原地打转 文娱 | 2018-11-12 09:18 阿里影业原地打转 氢媒工厂

「流量明星+IP」的票房灵药已成为毒药。刚刚发布的半年报的阿里影业,正是这一现象的「亲历者」


「流量明星+IP」的票房灵药已成为毒药。刚刚发布的半年报的阿里影业,正是这一现象的「亲历者」。

11月8日,阿里影业发布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半年财务业绩。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达到15.32亿元人民币,较上一年同期六个月的11.84亿元人民币,增长率达到29.4%;经营净亏损为1.54亿元人民币,较上一年同期的4.31亿元人民币大幅缩窄64.1%。

净亏损正在缩窄,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但仔细一读财报,氢媒财经发现,这家成立4年换3任CEO蒸发7成市值的企业,仍没走上正轨。

1、重投资,轻内容

阿里影业在财报中宣布加大内容制作业务,除了将主投主控的《古剑奇谭之流月昭明》推向市场外,阿里影业采取了「广撒网」的策略,大手笔参投(联合出品)多部影片。
奇葩的是,主控项目一塌糊涂,联合出品爆款不断。

阿里影业联合出品并发行的影片《我不是药神》、《西虹市首富》分别以逾30亿元和25亿元的票房成为暑期档冠亚军,《碟中谍6》票房则超过12亿元,也是暑期爆款;领跑了国庆档大盘的《无双》,出品方也有阿里影业的身影。

财报显示,今年暑期档,中国电影市场累计票房达173.7亿,其中近一半的票房与阿里影业有关。此外,截至目前,2018年票房过10亿元的15部影片,其中8部都有阿里影业的身影。

阿里影业正成为一家成功的投资公司。但同时它也正成为一家惨败的内容公司。

在《古剑奇谭之流月昭明》这一典型「流量明星+IP」类型的影片上,阿里影业再一次遭遇滑铁卢——王力宏、宋茜等全明星主演、著名游戏IP、斥上亿巨资打造特效场景,结果上映20天换来约1400万票房就惨淡下线(最后片方只分到总共不到500万)。

之所以说「再一次」,是因为阿里影业近年主导投资运作的项目,除了《古剑奇谭》之外,《摆渡人》、《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阿修罗》等一系列影片——或在口碑或在票房或两者兼有——全都严重扑街。

其中小鲜肉吴磊主演的《阿修罗》,筹备6年、斥资7.5亿,换来不到5千万票房!

▲你们感受一下画风

阿里影业近年来似乎患上了对「流量明星+IP」的重度依赖症。然而,「流量明星+IP」配方没变,市场却变了。

「只要是IP+小鲜肉组合,我就会不自觉地戴上有色眼镜走进电影院,大多数时候是大跌眼镜,扶墙而出,屁滚尿流,卧床不起。」一位自媒体影评人用戏谑的口吻告诉氢媒财经。

如今在不少人眼中,「流量明星+IP」不仅成了票房毒药,甚至电影没上映就广受质疑。「流量明星+IP」正被污名化。

电影圈隔壁的电视剧圈内,从去年到现在,各类一线超级IP+流量明星的组合也集体失灵:诸如《斗破苍穹》、《择天记》、《武动乾坤》的全部收视滑铁卢,陈坤主演的《凰权》、杨幂主演的《扶摇》以及周迅主演的《如懿传》播放效果同样未达预期。

反而于正的《延禧攻略》和一部并非畅销书的《香蜜沉沉烬如霜》虽无流量明星,却逆袭成为了现象级的爆款。

可见,「流量明星+IP」彼时灵药,今成砒霜。

把砒霜当做「定时定量服用的太太口服液」?阿里影视是时候转变思路了。

2、沉迷宣发无法自拔?

阿里影业为什么会对「流量明星+IP」上瘾呢?其背后是营销广告的思维作怪。

财报显示,阿里影业三块业务——互联网宣发、内容制作和综合开发,在半年内分别实现收入11.72亿元、3.10亿元和0.4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2%、83.9%和55.7%。

虽然内容制作增速最高,但就收入来看,阿里影业更多的是一家「互联网宣发」企业。换而言之,与光线、华谊等不同,阿里影业沉迷宣发无法自拔,更关注营销的成功与否,并不太关心内容的好坏。

虽然内容好坏很大程度决定了营销结果,但阿里影业似乎认为营销能力(特别是有大数据加持后)能在很大程度上扭转内容劣势。毕竟2017年口碑扑街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最终凭借也获得了5.35亿的票房,阿里影业自称赚了8千万。

这也是此后《古剑奇谭》、《阿修罗》等烂片频出的原因——阿里影业在拿营销广告的思维做内容。

在这样的思路下,我们可以看到阿里影业连续几部主导的电影都有几个共同特点:大IP+小鲜肉、轻内容+重特效、国外制作班底+中国故事。并不是这些特点「好」,而是从以往经验来看,这些特点「好卖」。

但如今恰逢影视业寒冬——A股上市的、公布Q3财报的18家影视公司中,第三季度净利润比往年下滑的影视公司共有13家,占比超过50%,其中包括光线传媒、华谊兄弟、万达电影等头部公司。再加上观众注意力被「流量明星+IP」烂片透支,变得更加理性等原因。阿里影业同样的套路,再难起作用。

除了急功近利难以主导产出优质内容外,这样的思路会带来更严重的问题:数据依赖症。

阿里影业自称采用双轮驱动的战略,即基础设施+优质内容。但现在看来其在基础设施上的能力远远大于优质内容。

换而言之,这两个轮子一大一小不对称。

目前,阿里影业搭建了由淘票票、灯塔和云智组成的宣发「三驾马车」。该项业务于报告期内获得收入11.72亿元人民币,较上一年同期的9.84亿元人民币增长了19.2%;获得经营利润0.64亿元人民币,相比去年同期的经营亏损2.2亿元人民币,实现扭亏为盈。

这对于投资者当然是不错的消息。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淘票票、灯塔和云智实质上是分别针对普通用户、影视公司、影院的数据化营销产品,它们共同的特征是:大数据主导决策。

相对于拍脑袋,大数据当然是更科学的决策依据,但过度依赖数据,仍然会有一系列问题:

①大数据的采集、解读是滞后而非实时的,因此无法把握最新动向;

②大数据反映的是加总的现象,但影视行业观众毕竟是复杂、多样的人,准确度存疑;

③影视行业是一个强调创意、人性的行业,大数据反映的结果可能过于机械;

④不论是淘票票还是阿里的数据银行的数据,多来自一二线城市,普遍性存疑。

举个例子。

去年2017西湖IP大会上,阿里巴巴文化娱乐集团UC和浙数文化东方星空数娱联合发布了《文娱IP白皮书》。这份数据显示,2017年1-9月,上映的IP类电影共108部,总票房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7.99%,高达339.74亿元。与此同时,2017年的观影人数9.79亿人次,也比去年同期增长44.18%。

关于这些数据,阿里的通稿得出的结论是「由此可见,用户对IP电影的关注度是在成倍增长的」。

但是刚刚提到,大数据是模糊的、加总的、历史数据,而一部电影从立项到上映一般需要约1年至2年时间,更别说阿里主导的多是斥资上亿的大制作。

拿历史数据决定未来1-2年的投资、拍摄的决策,当然会出现问题——它没考虑到行业的变化。(于是就有了票房扑街的《阿修罗》、《古剑奇谭》)

今天不在昨天的延长线上,明天又怎么会在今天的延长线上呢?

瞬息万变的影视行业,不能太过依赖阿里引以为傲的大数据决策。

3、结语:阿里影业应该进行战略反思

成立4年换3任CEO蒸发7成市值的阿里影视,似乎仍没有走上正轨。它像个「探出脚腕进门,身体却在门外」的内容行业门外汉。

阿里影业所谓双轮驱动释放的动能并不对等:主导的内容制作可谓一塌糊涂,但宣发营销却不断向好。这根本是源于阿里长期以来没有媒体内容的基因,只有电商数据基因的缘故。

对电影、营销和数据驾轻就熟的阿里影业,以大数据营销、宣发的思维做影业集团,应该尽量不去主导内容制作(投资或者参与制作就好)。毕竟阿里影业对市场快速变化的内容行业,存在巨大的误解和信息鸿沟。

又或者通过兼并收购或是加大内容人员投入的方式,让全身(至少是半边身子)进入内容行业门内。

在内容行业主导制作的浅尝辄止,只会带来不专业与不专注。

阿里应该进行战略反思。众所周知,轮子一大一小,只能原地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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