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酷玩实验室”侵犯百度名誉权案宣判:赔偿14万元
看点 自媒体“酷玩实验室”侵犯百度名誉权案宣判:赔偿14万元 看点 | 2019-01-03 09:22 自媒体“酷玩实验室”侵犯百度名誉权案宣判:赔偿14万元 铭瑄

需向百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4万元并在其微信公众号主文位置持续公开致歉。

一鸣网12月3日消息(编辑|铭瑄):2017年8月,百度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粉笔网CEO张小龙和自媒体“酷玩实验室”严重侵害百度名誉权,要求其删除发布的侵权内容,并赔礼道歉,同时向张小龙索赔1000万元,向酷玩实验室索赔500万元。

该案件已于近日宣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酷玩实验室”及其运营主体北京趣智阿尔法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百度公司名誉权的侵犯,需向百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4万元并在其微信公众号主文位置持续公开致歉。



在2017年,酷玩实验室发布了《百度命令员工侮辱地震灾民,向儿童传播色情信息,为了钱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等文章引起强烈影响,背景是教育类App小猿搜题与作业帮的纠纷,文章住处,百度作业帮的竞争对手小猿搜题所涉及黄色信息是另有玄虚,文章中列出大量的证据指出这些黄色信息都是百度作业帮的内部人员发布到小猿搜题上的,这是百度作业帮为了打击竞争对手恶劣行为。

百度主张该文包含大量未经调查、与事实严重不符且带有极大贬损性质的内容。以上相关言论、文章被网站和自媒体平台转载,广泛传播,并跟随大量负面评论,给百度公司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

百度认为粉笔蓝天(粉笔网)CEO张小龙通过其微博主页多次发布对百度进行侮辱诽谤的言论,使用语言极其污秽、恶毒。

根据双方提供的诉讼材料,针对是否构成侵权的核心问题,法院判决认为,自媒体“酷玩实验室”发布的数篇文章,“其所提供的相关论述既没有充分可信的事实来源,也没有引用定论佐证,已经超出了‘就事论事’的原则,这种‘由事及人’的不当归因,已构成对百度公司的侮辱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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