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科技方面因为今日头条涉嫌侵犯其作品约稿版权,腾讯已于近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今日头条为其赔偿百万元级损失.而另一方面,搜狐方面也将今日头条诉至北京海淀法院。 伴随自媒体平台之间的版权保护大战开打,意味着自媒体内容原创保护问题,已经从作者间的维权之争,上升至平台间的内容争夺
一鸣网4月27日消息(Johnny): 一鸣网昨日获悉,腾讯科技方面因为今日头条涉嫌侵犯其作品约稿版权,腾讯已于近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今日头条为其赔偿百万元级损失.而另一方面,搜狐方面也将今日头条诉至北京海淀法院。
伴随自媒体平台之间的版权保护大战开打,意味着自媒体内容原创保护问题,已经从作者间的维权之争,上升至平台间的内容争夺之战。而同日,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在内的数十家主流媒体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让整个事件显出更多的意味。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分析认为, 目前,在内容创业领域,原创内容法律保护方面,主要由三类问题。1, 转载方面,未经允许而转载、转载而不付费等侵权乱象层出不穷;2, 创作方面,“复制粘贴”式、掐头去尾式抄袭可谓此起彼伏;3, 变现方面,原创者的原创作品商业利益被各类未经许可而转载或各类抄袭行为所“截胡”。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因此在关于建立健全原创内容保护机制方面,其也提出了以下建议:1, 首先,引用作品引用内容幅度占比超过一定比例,即可判定为抄袭;2, 其次,建立构成抄袭作品的处理机制,目前借助技术手段,完全可以实现同一平台内,内容相似度或引用篇幅比重的测算.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灰色地带就是视频。视频内容的侵权较之图文而言,检测难度更高,更具有迷惑性。《人民的名义》的泄露版在网上四处传播,给版权方带来了巨大损失的事例,足以证明,如果没有一个跨平台的维权互动机制。视频内容的商业模式或许笑到最后的仍然是改头换面的盗版商。
其他业内人士也分析认为,今日头条和腾讯的维权、搜狐之争,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但至少把这层灰色的“版权潜规则”捅破了。同时也有助于在法律上对一些问题进行廓清:如何对内容的版权及利益受损进行界定?内容侵权之后,如何计算和划定受损金额?内容创作者的跨平台维权如何进行?视频内容如何保护?截取内容吐槽与侵权的边界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