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掴老师一年半,推搡交警写检查?​
社交 掌掴老师一年半,推搡交警写检查?​ 社交 | 2019-07-12 10:23 掌掴老师一年半,推搡交警写检查?​ 老斯基财经

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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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什么?

 

 

 

那个打老师的小伙子判了,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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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不可谓不重,事情过去了一年,小伙子也被关了200多天,足足瘦了50斤。

 

现在因为几个巴掌被判了一年半,他老婆听了这个结果表示不能接受。

 

不能接受,是因为她还没看见福建留学生的遭遇。如果她看了,估计想打人。

 

7月9日下午,福建农林大学国际学院的留学生在大街上骑电动车带人被拦下后,多次连推交警,最后被批评教育放回学校。

 


视频中留学生与其说是推搡,不如说是暴力袭击,每一下都是猛踩大地,腰眼发力。

 

交警被逼得跑向路边,周边群众为了保护警察,把这个留学生团团围住

 

要知道,在世界各地,袭击警察都可以称得上是重罪

 

 

 

2012年,美国一名19岁青年阿里安,因拒绝下车接受检查,和警察展开飞车追逐,被警察逼停后,阿里安下车对警察做出了一个疑似举枪的动作。

 

随后被8名警察连开几十枪击毙,事后发现,阿里安身上根本就没枪。

 

这种情况在美国称为“自杀”,即通过警察自杀,做出具有威胁性的行为故意令警察致其死亡。

 

也就是说,你完全不需要做出实质性的袭警动作,只要警察认为你有这个倾向,就有理由将你击毙,而且还可以判定你是自杀。

 

所以在美国有一个常识,你可以骂总统、骂市长,但绝对不能骂警察。

 

其实不仅仅是美国

 

2017年4月,一名40岁的澳洲男子从新加坡樟宜机场转机,准备前往菲律宾。喝醉酒后,男子与两名新加坡警察发生冲突,并将其中一名警察推倒在地。

 

 “他X的别碰我好吗!再碰我就把你们的头拧下来!”

 

最终该男子被判了6个半月监禁。

 

袭警之所以在全世界范围内被列为重罪,一是因为警察是法律的直接执行者,代表的是法律的权威;二是因为警察深入的是最危险的第一线,如果不能保护警察的安全,那么警察又如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我们虽然没有袭警这一项罪名,但是与之相对应的有妨碍公务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按照妨碍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警方通报,之所以对留学生从轻处罚,是因为其为在校学生,且有悔过态度。

 

我们都知道,一般对在校学生有特殊照顾,是因为他们一般不懂社会法则,所以基于支持教育的原则,小错可免。

 

但是,这名国际留学生不知道骑电动车不能带人,还能不了解袭警的严重性吗

 

 

 

退一万步来讲,哪怕这名留学生真的不了解袭警的后果。

 

不知者难道就可以无罪吗

 

我们回头来看河南省栾川县的学生打老师案,公开报道显示,这个小伙子之所以被判一年半,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其中很大的考量在于,小伙子打了老师之后蓄意传播殴打老师的视频。正是这个视频的大范围传播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破坏了社会秩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从小伙子的角度来讲,他在打老师并拍下视频的时候,可能连寻衅滋事罪名的定义是什么都不知道。

 

他将视频发给要好的同学时也没有想过,视频会在网络上有如此巨大的传播量。总而言之一句话,他不知道啊。

 

可是不知道就无罪吗?

 

显然并不是,哪怕他在审判期间多次向未出庭的老师道歉,他还是被判了一年半。

 

如果真的不知者无罪,是不是英孚教育的外教集体吸毒可以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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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乘客殴打成都的哥也可以无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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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知道”既不能成为常某尧传播殴打老师视频的理由,也不应该成为这名留学生暴力抗法的借口。

 

一个是毕业多年的中国学生,一个是远道而来的外国学生。

 

一个掌掴老师,一个怒推交警。

 

一个被判了1年半,一个是书面教育。

 

这样的结果显然难以让人信服。

 

 

 

这名掌掴老师的学生之所以被告上法庭,源于一份学校的控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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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诉书上振振有词,对老师当年的恶意体罚绝口不提,对学生殴打老师的坏影响大书特书。

 

义正言辞地发出“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声音。

 

而这名国际留学生之所以能够逃脱法律的惩戒,还是因为缺少一位控诉人。

 

显然,被推的交警没有担起这个角色。

 

他选择息事宁人,斯基可以理解他是因为职责在身甘于牺牲个人的权益。

 

但是,留学生暴力抗法却逃脱惩戒所带来的后果,并不小于学生殴打老师。

 

一是会让某些外国友人误以为自己拥有特权。我们都知道,外国人在我们的法律面前并没有所谓的特权。如果我们“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态度,让他们误以为自己有了特权,无异于降低了他们的犯罪门槛。这名留学生在跟交警争吵时高喊,他是外国人,不懂中国法规。显然是误以为外国人的身份,可以让他有足够的理由不懂法,而不懂法可以成为他的某种特权,这显然是一种普遍的误解。

 

二是为警察执法增添困难。去年11月,一名女子企图携带水果刀搭乘北京6号线地铁,在被执法民警拦下后,猛踢民警裆部并掌掴民警。事后女子叫嚣:“最多拘留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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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的淡薄,可见一斑。

 

 

 

所以,建议该留学生就学的福建农林大学主动担当起控诉人的角色,发出控告书,追究这名留学生的责任。

 

学校是社会的延伸,不仅有义务维护老师的尊严,对于学生的不法行为同样要起到管控的作用。

 

如此,方能为外来留学生树立普法样本,维护学校的整体形象。

 

虽然知道呼吁不一定有用,不过又岂因声音微小而不呐喊

 

来源:老斯基财经(ID:laosijicj) 作者:生姜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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