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事改编≠现实主义,需规避“侵权”问题
文娱 真事改编≠现实主义,需规避“侵权”问题 文娱 | 2019-09-25 17:32 真事改编≠现实主义,需规避“侵权”问题 壹娱观察

2019年国庆档征战在即,三部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献礼剧,也将再在9月28日,提前发动“点映大战”。

             


文/杜威

编辑/冒诗阳



今年国庆档格外热闹。建国70周年的背景下,三部“主旋律影片”。《我和我的祖国》《中国机长》《攀登者》同台竞技,带来更多的话题度。


三部影片将在9月30日同步上映,从预售成绩来看,截至发稿,当日预售票房已达1.52亿元。其中,《我和我的祖国》7357万元,《攀登者》5368万元,《中国机长》4226万元,较为平均。



目前,三部影片排片占据当日超过98%的份额。业界预计,依靠这个三部影片国庆档开局将会冲击6亿元票房。


纵观国庆档三强,《我和我的祖国》《中国机长》《攀登者》除了同为“主旋律影片”,“中国骄傲影片”,“献礼片”外,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共同创作点,那就是均为“真实事件改编”影片。


《我和我的祖国》取材于新中国成立70年间,七个重大历史时期,演绎七组普通人与祖国大事件息息相关的故事。《中国机长》根据2018年5月14日四川航空3U8633航班机组成功处置“飞机空难”真实事件改编。《攀登者》则讲述了1960年5月25日,中国登山队成功从北坡登顶珠穆朗玛峰,完成人类首次北坡登顶的故事。


▲  《攀登者》海报


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题材影片,无论在哪个时期都不少见。近年来,国产现实主义题材电影发展迅猛,代表作品不断增加。除了国庆档三部献礼片外,暑期档票房亚军《烈火英雄》,亦根据“大连7·16油爆火灾”为原型打造的真实感人故事。


此外,2018年暑期档,现象级影片《我不是药神》获得31亿元票房,影片同样根据“慢粒白血病”患者陆勇的真实事件改编。2018春节档票房冠军《红海行动》则取材于“也门撤侨”事件。


▲  《红海行动》剧照


由此可见,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题材影片,越来越被国产电影创作者所青睐,而区别于纪实性较强的文艺电影,注入商业元素后“真实事件改编”的影片,更能够被国内观众所接受。


“好莱坞报道者”曾总结真实事件改编电影的优势,这些故事在翻拍前往往已经获得了社会广泛关注,可以在电影创作过程中产生出更多话题热度。此外,真实事件故事中也往往存在震撼场面、曲折剧情和充沛的感情。


最重要的是,在影片开头处打上“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后,影片的可信度就会大大提高。即使剧情夸张、逻辑漏洞都可以被接受。


既然“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创作也成为未来行业创作趋势。那么,有必要回顾一下在中国市场获得成功的该题材影片有哪些共性。在创作“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时又要注意哪些法务问题。


 中国市场的真实事件改编电影  



首先,要表明,本文所阐述的“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电影”与“传记电影”有所区别。


传记电影往往针对一个人物一生的轨迹进行剧情创作,亦或者针对人物的某一个特定时期,“人物”为主要核心。“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电影”则侧重于某一重大历史、社会事件的展现,事件本身往往要比主要人物更加值得关注。   


壹娱观察(ID:yiyuguancha)整理了国内真实事件改编电影票房前十影片,通过图表首先可以直观感受到,除了近年作品,国产“真实事件改编”电影的商业化依然严峻。



即使产量众多,但是因为某些不可抗拒原因,真正获得好的票房成绩的影片屈指可数。


榜单中第十位电影,还要追溯到2007年上映的《神探》,其票房成绩已经低至400万元,该题材影片整体票房成绩完全是由近三年作品所带动的。


从2016年《湄公河行动》开始,“真实事件改编的影片”票房成绩开始大幅度增加,并在近三年逐渐成为最热门的创作题材。10部影片,累计收获109亿元票房。《红海行动》《我不是药神》《烈火英雄》《湄公河行动》四部影片就获得96.27亿元票房,占据总票房88%。



21世纪初,国产“真实事件改编”影片,最初只是活跃在文艺电影创作领域的题材,其注重对现实社会问题的关注,具有较深刻的人文关怀。普遍获得广泛较高口碑评价,并在国际电影节上屡获佳绩。但因为其纪实性较强,缺乏商业化包装,难以达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应双赢的局面。


打破这一“创作怪圈”的是2014年前后上映的两部关于“寻找亲人”影片:《亲爱的》《失孤》。


两部影片虽然只分别获得3.44亿元、2.15亿元票房,但影片聚集了赵薇、黄渤、刘德华、井柏然等头部明星,最终赵薇凭借影片获得金像奖影后,刘德华获封华表奖影帝。


▲  赵薇获第34届金像奖最佳女主演


“寻找失散儿童”一时也因这两部电影成为当年最关注的社会话题新闻。两部影片获得过亿票房的同时收获超高口碑,让业界开始更加关注“真实事件改编”题材作品。


2016年的《湄公河行动》则是博纳影业开发出来的另一个路径的“真实事件改编电影”,将真实军事行动案件用影视化方法处理,创作出了独特的“主旋律影片”,并在票房体量上首次飞越,《湄公河行动》收获10亿元以上票房。


2018上映的《红海行动》以及2019年博纳中国骄傲三部曲中《烈火英雄》《中国机长》均为“真实事件改编”作品。


▲  《烈火英雄》海报


此时,我们可以明显看见,“根据真实事件改编”成为影片更主要的感情宣传标语。“根据真实事件改编”“根据长片报告文学改编”的宣传标语持续出现在影片的海报之中。


综合来看,博纳依靠军旅题材、主旋律题材成为了国产“真实事件改编电影”第一电影公司。但不得不说的是,该系列影片在影片宣传时还是以军事、动作、主旋律为主,“真实事件改编”辅之。


将“真实事件改编”题材电影推向最高潮的,还是2018年上映的《我不是药神》。该影片获得31亿元票房和9.0的豆瓣超高口碑评分,并成功在去年掀起一股“现实主义题材”热潮,成为该题材最具代表性作品。


▲  《我不是药神》剧照


相较“动作、军事、行业剧”等感官刺激强烈的题材,以剧情喜剧为主的《我不是药神》更具现实关怀,成功不易,所带来的社会意义同样是前者所不具备的。


通过榜单还可以看出,“真实事件改编”电影在获得票房成绩之余,都有不俗的口碑评价。榜单十部电影,均达及格线,8分以上作品多达4部之多。由此可见,观众对“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认可度会更高。


但同样,“真实事件”改编电影取材于现实,通过艺术的创作手法对其进行加工包装,成为一部充满戏剧性的艺术作品。但同样因为取材于真实事件,真实人物,稍有不慎,就会引发一系列的侵权问题。


 改编真实事件电影需要注意什么?  



2018年暑期档《我不是药神》成功掀起了一阵“现实主义”风潮,取得票房、口碑双丰收,成为去年最具代表现象级意义的作品。但同样因为“根据真实事件改编”,也给影片带来不少麻烦。

           

2018年7月,《我不是药神》正在热映之时,影片原型人物陆勇发布《我不是药神?我只是个慢粒白血病患者!》维权声明。


该声明主要针对三方面,首先他本人从始至终未授权拍摄电影,其次,澄清他本人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之后,对于影片中某些戏剧化处理不当,同样发表质疑。最后,陆勇表示将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  《我不是药神》原型陆勇维权声明


此维权声明一出,立即引发了业界对于“真人、真实事件”改编电影,相关法务问题的热烈讨论。


不仅《我不是药神》,《亲爱的》女主角原型同样针对影片“陪睡、下跪”等改编情节曾欲向片方起诉侵权。更早前影片《霍元甲》,因剧情中“灭门、嗜杀成性”的改编,遭到霍元甲后人起诉。国产“真实事件改编”电影在屡获佳绩之余,同样一直伴随着原型人物对影片“不实”改编,进行起诉侵权的事件。


那么,在“真实事件改编”作品创作时应当注意哪些法务问题?


壹娱观察(ID:yiyuguancha)联系到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王晗晨律师,针对“真人、真实事件改编”影片中,最受关注的两大法务问题“原型人物名誉权”、“根据真实事件改编限度”进行咨询。


王晗晨律师曾在“TA聚焦|以真人真事改编电影的那些事儿”一文中详细论述了关于“真人、真实事件改编”电影相关法务问题。


关于原型人物的名誉权,王晗晨律师认为:根据真人真事改编影视作品,首先无论是否为公众所知,在改编中应当尊重原型人物的名誉权。


其次,依据真人真事改编并不必然侵犯原型人物的名誉权,只是在影视作品符合名誉权侵权法定条件(如侮辱和诽谤)之后,才涉及到侵犯原型人物的名誉权问题。


“对应到影视作品中,名誉权侵权纠纷发生的原因大多是源于影视作品中的虚构情节”。王晗晨律师继续补充道。


在“虚构情节”的艺术创作过程中,为了更加具有戏剧张力往往会进行“夸张”处理,增加“敏感情节”,让原型人物在情感上不能接受,并认为其在名誉上受到损坏。如《亲爱的》中“陪睡、下跪”情节,《霍元甲》中灭门情节。


▲  《亲爱的》剧照

针对此,王晗晨律师认为:事先获得原型人物(或者已故原型人物近亲属)关于依据原型人物经历进行影视改编的授权,本质上是获得原型人物(或者已故原型人物近亲属)对于未来影视作品创作中虚构情节(可能给原型人物名誉造成不利影响)的事前豁免。


同时,如影视作品创作中涉及到一些敏感情节,则建议片方可以事前与原型人物进行充分的沟通,亦可以考虑聘请原型人物(或者已故原型人物的近亲属)作为改编“顾问”或参与影视剧本改编创作工作。


另外,也可以在片尾以适当的方式注明“哪些特定情节”并非原型人物的亲身经历。


“即使在获取到原型人物的授权或者豁免的情况下,也并非可以进行任意的改编。”王晗晨律师继续强调。“对于“真实事件改编”影片还需要在一定限度内进行。”


受限于原型人物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保护,依据“真人、真实事件”进行影视作品改编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改编的限度,在充分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艺术创作和改编,同时避免出现:侮辱、诽谤原型人物,贬损原型人物名誉,披露或映射原型人物隐私等可能导致原型人物社会评价降低的情况发生。避免出现侵权情形或引发争议。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革命领袖、英雄人物、著名历史人物形象进行改编的影视作品,需要严格尊重历史史实,不得任意改编”。


我国《电影促进法》第十六条规定,电影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诋毁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

不仅如此,《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曲解中华文明和中国历史,严重违背历史史实,曲解他国历史,不尊重他国文明和风俗习惯,贬损革命领袖、英雄人物、重要历史人物形象,篡改中外名著及名著中重要人物形象的”的电影片,应删减修改。


2019年国庆档征战在即,三部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献礼剧,也将再在9月28日,提前发动“点映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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