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抄袭这件事,为什么没人能管管?
音乐/视频 视频抄袭这件事,为什么没人能管管? 音乐/视频 | 2020-08-04 09:49 视频抄袭这件事,为什么没人能管管? 柴狗夫斯基

这个搬运抄袭之风的猖獗程度实在是有些夸张了。

转眼间,短视频平台已经从当初的新生事物,逐渐演变成为了当代年轻人日常生活的必备品,无论是上下班路上乘坐地铁的闲暇,又或是假日时光懒得出门时的消遣,都很难离开某音、某手为代表的这些短视频平台。

可是有些东西看得多了,渐渐也就会察觉到一些问题,目前市面上的这些短视频平台别的暂且不说,这个搬运抄袭之风的猖獗程度实在是有些夸张了。

随便搜索一下,就能看到大量各种博主怒锤抄袭者的控诉视频,抄袭经历和结果也各不相同,简直是让人有些眼花缭乱。

不过有趣的是,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出当前视频抄袭风气的盛行,但也在另一方面引出了一个疑问——为什么这些被抄袭了视频原创者,要选择以这种方式来维权呢?

莫非他们都不知道去找各大平台直接投诉,又或是平台故意放任这种行为不成?

而今天,小柴就来带大家好好研究一下这个问题。

其实认真说起来,视频抄袭这种事情能够大行其道,其原因是相当复杂的,并不能单纯归咎于一个平台本身的不负责任(当然部分平台也确实对这类抄袭事件的投诉不太上心)。

举个例子吧,以公众号的图文消息来作为比较对象,文章的抄袭基本只用分成两种,分别是直接大段大段原文复制粘贴的直接抄袭,以及会把原文打乱后用自己的语言重新撰写一遍的“洗稿”。

对于前者来说管理手段非常简单,只用靠电脑进行简单地机器对比就能辨识出来,因此在如今各大资讯平台上都具备“原创”功能,只用给文章加上一个原创标识,后来者就没法靠直接复制粘贴就拿去发表了。

可由于当前国内互联网的生态就是群雄逐鹿各行其是,因此这种“原创”标识往往只能在一个平台或是某几个平台内通行。

比方说小柴的这篇文章,因为开通了原创标识所以在公众号上你想直接复制过去发表,是会被微信后台识别出来从而标明“转载自柴狗夫斯基”的。

现在问题来了,国内的资讯平台何其之多。

如果小柴只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这篇文章,那么要是有人拿去复制发到了搜狐、网易、百家号、今日头条等平台上,自然就能轻松避开检测,堂而皇之地占为己有(事实上并不可以,因为以上几家平台小柴都是会同步更新的)。

毕竟无论是今日头条还是微信公众号,都并未向对方开放内容库,那么平台方即便想甄别抄袭文章也是无从谈起的事情。

这个道理放到短视频领域也是适用的,我们都知道当前国内流行的几家短视频平台,除了火山视频和抖音都同属于头条系之外,其余的快手、B站等平台并没有什么“共享原创库”之类的计划,因此这就给“视频搬运”者留下了一条门路。

所谓视频搬运,其实是出自某矿泉水品牌的那句著名广告语“我们不生产xx,我们只是xx的搬运工”。

(图源网络)

视频搬运也是如此,说好听点叫搬运,说难听点就是视频抄袭。

由于每个视频制作的成本较大、工期较长,所以哪怕是许多成了气候的知名团队也只能做到周更的频率。

可视频搬运者却能轻轻松松地做到每日更新三四百部视频,其上限只取决于平台本身的审核速度与发布上限,因此非常适合用来做号吸粉快速变现。

把某音上热门的视频“搬运”到某手上,再把某手上的视频搬运去B站,又或是干脆直接“翻墙”,上YouTube当一个勤劳的“搬运工”。

(某些做大做强的搬运团队甚至还成立了专门工作室

光明正大地招兵买马扩充人手)

准确地说这条门路还挺宽,甚至还形成了一个规模不可小觑的产业链,养活了不少人。

毕竟视频搬运本身毫无门槛可言,即便是相对而言“技术含量最高”的外网视频搬运,也无非是搭个梯子,再用机器翻译软件为视频配条字幕就完事了,比起从头策划、构思创意、拍摄等原创之路的成本而言,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而依托于如今各大短视频平台丰厚的流量补贴,这类搬运工的收入也颇为可观,甚至能把许多做原创的团队都比下去,确实称得上油水丰厚。

(但是这种明晃晃摆在论坛上的“教程”

相当一部分只是用来割韭菜的

切莫上当)


除了直接的视频搬运,短视频界另外一种较为委婉的“抄袭”就更加难以界定了。

继续拿文字内容来当例子,我们这些写公众号的经常会碰到一种“洗稿”的现象,就是指我们今天写了一篇“柴狗真帅”的文章,某些同行看了之后,直接把我们文章里的观点、论据稍微重新编排一下,再用自己组织过的语言写了一篇“柴狗好帅”、“柴狗超帅”。

这种文字内容你说它抄袭嘛,它又确实不存在大段的雷同内容;可你说它不是抄袭嘛,里面的观点内容又和你如出一辙,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咋回事偏偏又奈何他不得,令人相当恼火。

视频领域也是如此,只不过在短视频这一块“洗稿”被表现为了“翻拍”。

有人精心编排了一个情节妙趣横生的小故事,拍摄出来后获得了许多点赞与评论,第二天冒出一大堆其他团队直接用他们自己的演员,给你来了一出原样复刻……

尴尬的地方在于,这种“翻拍”就和洗稿一样,基本上不可能靠算法去机器识别,可想要进行人工筛选同样成本过大,因此在如今的各大短视频平台上都能看到大量此类“剽窃创意”的“翻拍”视频。

就比方说一些经典桥段,什么在手扶梯上摸陌生人的手啦、让漂亮姑娘当着人家女朋友的面去搭讪小伙子、在地铁上两个人双手握着栏杆不断往上移动……

反正只要一个创意火了,第二天满大街都是一模一样的剧情,看的让人简直怀疑人生

如果都是找的街头陌生人拍摄都算了,问题在于许多团队事实上都是摆拍,这还用同一套脚本就实在让人尴尬了(比方说在手扶梯上男生去摸男生手,结果被摸的男生粉面含春地去追拍摄者……这个雷同剧情多到小柴都快要看吐了)。

相比起“搬运”和“翻拍”,另外一种“翻译”形式的抄袭同样令人难以维权。

这种抄袭模式指的是将他人非视频形式的创作内容“翻译”为视频内容,最典型的就是用在未经允许的前提下拿他人的文章作为自己的视频文案。

不幸的是,小柴就碰到过这种事,B站某UP主用小柴日前写过的一篇文章《要裸捐250亿美金的乔布斯遗孀,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作为视频文案,直接在B站上拿到了上百万的播放量。


该条长度为4分半的视频中,几乎有2/3的时间都是在对小柴文章进行一字不差的念稿,我们也曾经做过调色盘向B站客服投诉,可惜B站方面似乎并不认为这属于侵权,至今都未将视频进行下架。

连这种对着他人文章直接念稿的视频都未被处理,就更别提那些只是“模仿参考”、“借鉴特色”的隐性抄袭了,根本就是在肆无忌惮却无人关注。


短视频的时代已经来临,任何人都知道短视频是这个时代最大的风口之一,但任何新生事物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会带来许多新问题。

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对于视频内容同质化、雷同的鉴定,如今基本仍然停留在人工审阅的地步,这对于如今那些动不动用户量上亿,每天都有数十亿新视频上传的平台来说,想要在浩如烟海的视频内容中筛选出全部的抄袭内容,确实存在力有不逮的问题。

可与此同时,许多平台却也的确正在放任视频抄袭,甚至可以说是对此类行为推波助澜。

毕竟即便平台本身没有这个成本与能力来辨别抄袭内容,可在维权者已经主动找上门来,且已经搜罗出了确凿证据的前提下,平台依然对抄袭视频采取一种放任的态度,无疑是对该行业未来长远潜力的摧残。

用户都不喜欢看到一个同质化严重的短视频市场,可问题在于如果那些兢兢业业的原创者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血一次又一次为他人做嫁衣,那么还有多少人能坚持下去这条路呢?

主笔 | 阿虚

编辑 | 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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