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颖起诉传媒公司获赔5万

2022-06-30 14:23

企查查APP显示,赵丽颖与广州大洋传媒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公布,大洋传媒在未经赵丽颖许可的情况下,于2017年至2020年通过官方注册营运的微信公众号“舞台与银幕”发布多篇文章使用赵丽颖8张照片,并作为其版发行的报刊《舞台与银幕》的封面使用。


部分报刊仍存在于被告微信公众号中,需要付费订阅(1个月30元、6个月180元、1年300元)。一审法院判定大洋传媒侵犯了赵丽颖肖像权,要求其公开道歉并赔偿赵丽颖经济损失5万元。二审驳回大洋传媒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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