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就交易与富士通订立买卖协议,有条件同意购买相当于FCCL已发行股本总额的51%,至于本次收购的金额,联想与富士通交易金额为178.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0亿元)
一鸣网11月2日消息:联想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就交易与富士通订立买卖协议,有条件同意购买相当于FCCL已发行股本总额的51%,至于本次收购的金额,联想与富士通交易金额为178.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0亿元),而富士通将出售其全资附属公司富士通客户端计算设备有限公司51%股权给联想。
据IDC数据,截止2017年第三季度,联想PC全球市场占有率为21.6%,加上富士通大概4%,联想+富士通合计占有率估计25%左右。
联想就买卖销售股份应付予富士通的代价包括:假设目标集团拥有零净债务及正常营运资金,须于交割日期以现金支付予富士通的178.5亿日元(约10.37亿元人民币),以及,基于截2020年3月的业务表现计算的25.5亿日元(约1.48亿人民币)至127.5亿日元(约7.41亿人民币)业绩调整代价,须于2020年3月31日后短期内以现金支付。代价可基于交割日期的实际营运资金金额及实际净债务作出向上或向下交割后调整。
此外,于2017年11月2日,联想集团、Lenovo International及富士通订立合营协议,以作为FCCL的股东规管FCCL的管理及彼此关系。合营协议须待买卖协议项下的交割发生后,方告生效。于交割日期或之前,FCCL及富士通集团的成员公司将订立知识产权安排及其他配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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