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再回应“广告门”事件:李娟及网传的“陈振宇”非比亚迪在职或离职员工
汽车 比亚迪再回应“广告门”事件:李娟及网传的“陈振宇”非比亚迪在职或离职员工 汽车 | 2018-07-16 10:13 比亚迪再回应“广告门”事件:李娟及网传的“陈振宇”非比亚迪在职或离职员工 谭松

李娟及网传的“陈振宇”非比亚迪在职或离职员工,也不是比亚迪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比亚迪从未授权上述人员以比亚迪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代表比亚迪签署合同。

一鸣网7月16日消息(记者 谭松)广告公司“手撕”比亚迪大战近日引起强烈关注,30多家广告公司,广告费涉及11亿,然而甲方却说“我不知情”将自己撇清,究竟是谁在说谎?

对此,比亚迪继6月13日、7月4日在官网发布有关声明后,再发布一则《关于李娟等人冒用比亚迪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声明》(下称“声明”),称李娟假冒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身份。比亚迪方面表示,李娟及网传的“陈振宇”非比亚迪在职或离职员工,也不是比亚迪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比亚迪从未授权上述人员以比亚迪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代表比亚迪签署合同。

同时,在公告中,比亚迪表示,李娟以比亚迪及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所用印章系伪造。李娟冒用比亚迪员工身份、使用伪造印章对外签署合同,已涉嫌犯罪,比亚迪已就上述事项向警方报案,警方已介入调查,目前李娟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以下为公告原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媒体报道情况 近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或“公司”)注意到部分媒体发布或转载关于公司的不实报道,内容涉及对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李娟等人冒用比亚迪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声明》的曲解和对事实的歪曲,引起部分公众对公司的质疑,给 公司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澄清说明 为避免相关媒体报道给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带来误导,公司对媒体报道的有关内容 进行了核实和确认,现将有关情况澄清说明如下:

1、李娟及网传的“陈振宇”非比亚迪在职或离职员工,也不是比亚迪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比亚迪从未授权上述人员以比亚迪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代表比亚迪签署合同。

2、比亚迪及子公司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印章并未出借给李娟或遗失,李娟以比亚迪及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所用印章系伪造。

3、李娟冒用比亚迪员工身份、使用伪造印章对外签署合同,已涉嫌犯罪,比亚迪已就上述事项向警方报案,警方已介入调查,目前李娟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4、李娟的上述行为损害了相关方的利益,也给比亚迪的声誉带来较大伤害。比亚迪作为受害方,将与各方一起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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