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互联网领域 “二选一”是明确规定的违反行为
电商 市场监管总局:互联网领域 “二选一”是明确规定的违反行为 电商 | 2019-11-05 15:32 市场监管总局:互联网领域 “二选一”是明确规定的违反行为 铭瑄

互联网领域 “二选一”“独家交易”行为是《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同时也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一鸣网11月5日消息(编辑|铭瑄):随着双十一的到来,电商二选一的话题再次被推向风口浪尖,多家电商平台、零售品牌发表关于对于二选一行为的看法。10月中旬,阿里巴巴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注意王帅在微博中回应“二选一”话题,他认为:“所谓二选一是一个伪命题,也是某些企业用来竞争的手段,其本身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召集京东、快手、美团、拼多多、苏宁、阿里巴巴、云集、唯品会、1药网等20多家平台企业参会,指出近期网络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易发高发的问题,并对规范网络经营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反垄断局、价监竞争局相关负责人及部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介绍了网络市场监管主要工作情况,指出近期网络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到“二选一”问题。座谈会指出,互联网领域 “二选一”“独家交易”行为是《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同时也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既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又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会议强调,网络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所有从业者的共同努力,需要大家共同遵循守法合规、公平竞争、权责相当的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定责任,绝不能不择手段博眼球、打擦边球,片面追求流量和销量。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行为,对各方反映强烈的“二选一”行为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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